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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妃,是用捕兽笼抓住的,正想杀了晚上炖一锅兔肉。”
闻姝也吃过兔肉,但眼瞧着这样鲜活的野兔被杀了做菜,她有些不忍心,“瞧着怪可爱的。”
“你喜欢?”沈翊上前几步,走到她身侧,“拎过来给王妃瞧瞧。”
“是。”厨子连忙改捏着兔子的脖颈,提溜过来。
闻姝怕它咬人,只小心翼翼地摸了下,“它的眼睛是黑色的,不是说兔子的眼睛是白色的吗?”
“野兔是黑色的,家养白色的兔子就是红色眼睛。”沈翊看出了她的喜悦,“你若是喜欢就养起来,也不缺这一顿吃的。”
闻姝担忧地说:“它会不会和踏雪打架?”
“不好说,若是怕踏雪,可以分开养。”偌大的王府,养几只小动物的地方还是有的。
两人正说着,那厨子道:“王爷,王妃,野兔气性大,养不活,圈养会被气死。”
“那罢了,给它点菜叶吃,吃饱就放了它吧。”闻姝摸过它,也不忍心吃了。
燕王妃发话,旁人自然没有异议,便从菜篓子里拿出颗菘菜放在地上,松开野兔,让它吃去。
原本还担忧野兔会跑,可它大抵是吓坏了,傻傻地蹲菘菜旁,也不知道吃。
闻姝蹲下来,顺了顺野兔的后背,“小兔子,吃吧,吃饱了就回家去。”
野兔倒没咬人,或许是嗅到了菘菜的气味,开始吃了起来,啃得极快,一颗菘菜没一会就吃完了,闻姝又叫人添了一颗。
“看着不大,还挺能吃。”闻姝伸出手指戳了戳野兔的脑袋。
沈翊在她身边站着,“冬日里大雪封山,难以觅食,怕是饿极了。”
闻姝心想也是,野兔又吃了半颗菘菜,吃饱了,但它也没跑,而是在院子里蹦跳起来,寻了个柴火堆躺下,开始洗脸舔爪子。
闻姝忍俊不禁,“看着有些像踏雪。”
“既然不走那就是缘分,送到院子里养着,等离开的时候要是没走,就带回定都。”沈翊早发现闻姝喜爱这些小动物,像踏雪,早成了闻姝的心肝。
“好!”闻姝嘴角的笑意愈发深了,叫人把野兔抱回了主院,在墙角给它弄了个窝。
它倒是没跑,就是在墙角打了个洞,夜里钻进去睡,像是在这安了家。
因此闻姝虽然很喜欢,但想了想,还是没将它带回定都,只吩咐了庄子上的管事养着,它要是留下来,就一直喂,以后天气热了,走了也随意,不必强留。
“你喜欢的话带回去就是,又不是养不起。”回程的路上,沈翊还在说这事。
闻姝摇摇头,“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据为己有,它定然更喜欢广阔的山野,你看踏雪在王府都比在狭小的侯府更开心。”
沈翊轻笑,抬手捏了捏她柔软的耳垂,“我不一样,我喜欢的,就要据为己有。”
闻姝美眸流转,嗔了他一眼,“真好意思说。”
沈翊一脸坦然,“没什么不好意思,我只喜欢你,你只能属于我。”
闻姝笑笑,也没反驳,以前听到这样的话还会害羞,现下心里除了有些甜滋滋,倒也没别的。
成亲虽不过半年,可两人也算经历了不少,谈起情爱也淡然许多。
两人回到王府的当天下午,楚国要和大周议和的消息就传入了定都。
魏皇后听说楚国想要一位公主联姻,顿时眼前一黑,晕了过去。